外逃澳大利亚16年的“百名红通人员”、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原主任兼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胡玉兴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晋中市传染病医院原院长苗海舟主动向市纪委交代其违纪问题……心怀避罪幻想的违纪违法干部逐渐认清形势,陆续回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解决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2018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牵住“牛鼻子”
千事难,万事难,党委上手就不难。
2018年,省委以坚定的决心、改革的思路、有力的举措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两个为主”不动摇,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3项机制、7项制度,从机构设置、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更有效地落实双重领导。
坚持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管党治党追责问责力度。
2018年,全省党内问责党组织508个,增长282.0%。问责党员干部3837人,增长251.1%,其中问责“一把手”2092人,增长207.2%。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实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
突出监督第一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尤其是在加强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精准把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谈话函询质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日常监督。
——严格纪律监督。全面贯彻执行党章和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8年,全省各级纪委党纪处分党员干部19997人,同比增长41.5%。
——加强监察监督。全面贯彻执行宪法、监察法,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察监督,管住纪律管不到的空白地带,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和村居延伸,赋予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监察员身份,选聘村级监察联络员,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2018年,全省各级监委政务处分4936人,增长33.8%。
——深化派驻监督。全面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和派驻监察相结合的改革工作。派驻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延伸日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2018年,全省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3806条,增长220.4%;谈话函询7496件次,增长235.5%;组织处理5565人,增长26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38人,增长142.3%。
——夯实巡视监督。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完成十一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其中,第三轮巡视发现共性问题482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207个、问题线索190条。巡视巡察一体推进,各市、县共巡察党组织7751个。
“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的建立,使日常监督、长期监督更加有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精准。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5148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7.5%、26.5%、3.9%、2.1%。“倒金字塔”结构愈加鲜明,惩处极少数逐步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从审查调查数量质量“双提升”抓起,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纪律不带电、监督不长牙,就很难有效果。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等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收拢五指、重拳出击,推动审查调查数量提升、质量提升,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
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25件、增长42.1%,党纪政务处分23756人、增长39.9%,移送司法机关863人、增长125.9%。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行贿人员153人,增长232.6%。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雷霆万钧之势拔烂树,也以润物细无声之功扶歪树、护森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省组织处理27830人、增长66.3%,努力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
过去的一年,阳煤集团原总经理裴西平、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大同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张秉善、吕梁市委原常委兼孝义市委原书记马文革、省高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等落马的消息相继发布。
一件件审查调查消息的发布,充分表明我省反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不仅如此,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对过去政治生态环境下犯有错误、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至今依旧消极怠工、不履职不作为的,新账老账一起算,坚决遏制增量,大力削减存量。
聚焦执纪监督监察重点,精准发力、持续用力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重点检查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聚焦“七个有之”,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616件,增长43.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8人,增长57.9%。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单列、先行处置,特别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推动形成新时代的奋斗精神。2018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323件,增长70.7%;处理党员干部3285人,增长59.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43人,增长73.7%。
盯紧盯牢“关键少数”。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案件908件,增长56.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5人,增长64.1%,其中“一把手”279人,增长253.2%。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在“关键少数”头上,纪检监察工作的说服力和震慑力持续释放。
重拳出击整治群众身边“蝇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018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77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61人,分别增长216.0%、100.1%。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7人,组织处理738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
从严从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2018年,全省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16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不松劲,不停步,重整行装再出发。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实现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提供坚强保证。(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