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六
“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掷地有声,宣示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既重拳出击、正风肃纪让人不敢腐,又完善制度、健全法治让人不能腐,还加强思想教育、涵养政治生态让人不想腐,实现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向、同步、同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2017年11月21日,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接受组织审查,成为十九大后首个落马的“老虎”。
2018年4月1日,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被查的“首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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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先后对鲁炜、王晓光、努尔·白克力等70余名中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
“‘三不’机制一体推进是实现标本兼治的重要方法论。不敢腐侧重惩治和威慑,是不能、不想的前提。”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李莉说,“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力,强化了不敢的氛围。”
国内“打虎拍蝇”力度不减,海外追逃追赃快马加鞭。
2018年1月24日,外逃16年的“百名红通人员”胡玉兴回国投案自首,成为2018年首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超凡归案,这是第一起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的成功案例。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密切协作,连续4年开展“天网行动”,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先后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997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15人,追回赃款105.14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迄今追回56人。
“国内‘打虎’,海外‘猎狐’,反腐败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链条,营造了‘天罗地网、无路可逃’的环境和氛围,追逃追赃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同志说,“追逃追赃工作切断腐败分子后路,遏制外逃蔓延势头,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赢得了党心民心。”
深化标本兼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一直思考和谋划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国家监委主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通过深化改革,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和有效性,有利于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
反腐败斗争实践发展充分证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整体,必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密集制定或修订出台,组织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不断完善同监察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多项法规制度,制定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制度体系。
更好发挥党纪处分条例的“戒尺”功能。2018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把党章要求具体化,贯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使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
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监委”之问。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通过权力分解和内部制约,防止执纪监督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回避制度、离岗离职从业限制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首批选聘50名特约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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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党中央、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例如,辽宁制定出台深入开展“圈子文化”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国家体育总局修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制定出台规范管理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只有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才能让不敢腐、不能腐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扎下根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坚定理想信念,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筑牢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
2018年,山西在已经对各市、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和省管国有企业省管干部集中轮训至少一遍的基础上,连续举办3期省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培训省管干部181人;浙江、辽宁、安徽、陕西、山东等地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中学、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组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学习;广东、河北、吉林、天津等地打造菜单式学习教育新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使理论学习成为常态,为党员干部提供便捷的学习平台……
创新警示教育,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是推进不想腐的又一重要举措。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11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及其所属的17个国家局全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干部全员参与;重庆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大会,各区县、市级部门、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等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召开4000余场警示教育会,全市37万多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福建各地组织旁听庭审89批,警示教育课3424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298批次……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发挥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作用,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案发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同样成为“规定动作”。“回到‘事故现场’找原因,把反面典型跌入违纪违法深渊的教训给党员干部说深说透,有助于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去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产生腐败现象原因很多,既有个人的问题,也有管理的问题,还有文化、制度建设、政治生态等方面的因素。必须把反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党性教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构建长效机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秦宣说。
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越来越注重政治生态、政治文化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根治腐败,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和实践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