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今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2周年,为进一步加大推动《特别规定》和《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加强工会女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按照省总、煤矿工会有关要求,院工会决定,在2017年“三八”国家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教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
活动以《特别规定》、《条例》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教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女教职工学法、懂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请各工会小组于3月20日之前组织开展女教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并将答题内容和活动照片送至工会206室,联系电话:0351-216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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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