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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2021 学年评优选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1 18:34:26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思〔2021〕 37

关于 2020-2021 学年评优选先工作的通知

各系( ):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争先创优、 发挥专长,强化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育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 究决定,拟表彰 2020-2021 学年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 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 集体类

先进班集体

(二) 个人类

1.优秀辅导员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励志之星

5.榜样之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 有一个团结一致、积极工作、联系同学、 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班委会。全班同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积极拥护和支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 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开展经常性的 思想政治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文明风尚好: 全班同学能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 长、爱护学院、爱护公物、讲文明、讲卫生、讲道德、讲礼 貌的良好班风。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正确处理国家、 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

3.学习风气好: 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并热爱所学专业,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积极开展适合专业 特点的学术活动,互帮互学,全学年所学课程的学习成绩在 系内名列前茅。

4.文体卫生好: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文 艺、体育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并能在各种文艺、体育竞赛活动中多次获奖。环境意 识好,注重校园和宿舍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创建 “文明 宿舍”活动。

5.社会实践好: 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 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能结合专业特色,认真开展形式多 样的科技竞赛、社会调查及社会公益等活动,积极服务社会。

6.各项硬指标:


1)综合考核成绩位于本系前三名;

2)坚持每两周至少开一次班会;

3)本学年课堂出勤率、活动参与率、文明寝室达标 率、必修课通过率在 90%以上;

4)综合测评成绩全班 80%以上达到优良;

5)本学年无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学生。

(二) 优秀辅导员评选

评选结果以 2020-2021 学年对辅导员学年考核结果为准。

(三)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主场,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 人为乐,热爱劳动,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学 年无旷课,无违纪事例,无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 奋努力,完成实习、开云(中国)好,有独立思考、刻苦钻研、分析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优秀,且 2020-2021 学年文化成绩 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科目。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良好等级 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参加学生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

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 15%。

(四)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本学年担任学院、系、班级等各类学生干部,任 期不低于一学期,工作积极肯干,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 显著,受到同学和主管老师的好评。

2、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坚定信念,热爱祖国,坚持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热 爱劳动,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守则及学院规章制度,学 年无旷课,无违纪事例,无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 2020-2021 学年文化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科目。

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 25%。

(五) 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生活,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自立自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爱国奉献、道德文明、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科技 创新、诚信感恩、抗疫救灾、志愿服务、校园文化、 自主创 业等活动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成果或励志 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3.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良,且 2020-2021 学年文化成 绩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科目。

(六) 榜样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生活,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自立自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爱国奉献、道德文明、学风建设、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创新创业、 挥模范带头作用, 立了可亲、可敬、 和学生群众基础;

3.品学兼优, 绩无不及格科目、劳动实践、抗疫救灾等工作活动中充分发 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树 可信、可学的榜样形象,具有一定影响力学习成绩优良,且 2020-2021 学年文化成 无补考科目。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均按参评班级数的 20%评定,10 人以下班级 不计入参评班数; 三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 5%评定; 优秀 学生干部原则按每班评选一名(合班管理的班级,每 2 合班 推荐 2 院团委、分团委推荐的比例不超过负责管理组 织的学生干部人数(按照在院团委备案学生干部为准)的10%; “励志之星”按 2020-2021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 3%评定; “榜样之星”按 2020-2021 学年学生人数(且目前在校) 2%进行评定。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选时间: 各系部评选推荐结果请于 11 9 下午 4 点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名单同时报学生工作部,过期 视同放弃。

二)评选程序:

1.班级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评选比例及条件进行初评, 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辅导员签字上 报所在系;

2.系部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将名单打印稿在本系内 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及时向系部反映(逾期不受理 系部要及时处理,并在 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3.经公示无异议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个人名单由 系部核准签字(盖章) 后,将纸质版、电子版及公示情况上 报学生工作部;

4.系学生会干部由分团委推荐后报所在系审核,审核程 序参照程序第 2 条; 院团委管理学生组织干部由院团委确定 推荐名单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审核后,上报学院领导审批后以学院发公 文予以表彰。

6.相关工作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都需报送。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励志之星、榜样之星的同学,需在个人 表彰审批表后附本人 2020—2021 学年成绩单,参评励志之 星、榜样之星个人的同学需提供相关类别证明材料(荣誉证 书、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

7.各系部组织填写个人表彰审批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 入学生本人档案。

8.获得以上各项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院发放荣誉证书 和奖品,评优登记的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9.经学院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已得荣誉,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 处理,其名额不另行替补。

附件:

1.开云在线登录先进班集体表彰审批表 

2.开云在线登录先进班集体表彰审批汇总表 

3.开云在线登录三好学生表彰审批表

4.开云在线登录三好学生表彰审批汇总表 

5.开云在线登录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审批表 

6.开云在线登录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审批汇总表

7.开云在线登录励志之星表彰审批表 

8.开云在线登录励志之星表彰审批汇总表 

9.开云在线登录榜样之星表彰审批表 

10.开云在线登录榜样之星表彰审批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 1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