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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评优选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15:43:01 来源: 浏览次数:

学管〔2020〕33号

关于2019—2020学年评优选先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挥专长,强化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院研究决定,拟表彰2019—2020学年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集体类

      先进班集体

 (二)个人类

1、优秀辅导员

2、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抗疫先进个人

5“双创”先进个人

6“励志之星”

7、竞赛先进个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有一个团结一致、积极工作、联系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班委会。全班同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拥护和支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2、文明风尚好:全班同学能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爱护学院、爱护公物、讲文明、讲卫生、讲道德、讲礼貌的良好班风。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

3、学习风气好: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并热爱所学专业,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积极开展适合专业特点的学术活动,互帮互学,全学年所学课程的学习成绩在系内名列前茅。

4、文体卫生好: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文艺、体育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能在各种文艺、体育竞赛活动中多次获奖。环境意识好,注重校园和宿舍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5、社会实践好: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能结合专业特色,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竞赛、社会调查及社会公益等活动,积极服务社会。

6、各项硬指标:

1)综合考核成绩位于本系前三名;

2)坚持每两周至少开一次班会;

3)本学年课堂出勤率、活动参与率、文明寝室达标率、必修课通过率在90%以上;

4)综合测评成绩全班80%以上达到优良;

5)本学年无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学生。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

评选依据2019—2020学年对辅导员考核结果进行认定。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主场,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热爱劳动,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学年无旷课,无违纪事例,无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完成实习、开云(中国)好,有独立思考、刻苦钻研、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参加学生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

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15%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本学年担任学院、系学生会干部,班级委员以上干部,任期不低于一学期,工作积极肯干,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同学和主管老师的好评。

2、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坚定信念,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热爱劳动,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守则及学院规章制度,学年无旷课,无违纪事例,无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无补考。

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25%。

抗疫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在社区、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积极投身防疫一线,以实际行动亮身份、树形象,在应急服务、医疗疾控、民生保障、秩序维护、群众教育、心理引导、社会宣传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双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教育部等组织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全国比赛中获得名次;在省级、华北区创新创业项目比赛中获得名次。

“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2、品学兼优,在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诚信、感恩、志愿服务、校园文化、自主创业等活动中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

)竞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国内外及省、部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的个人。

1、学科竞赛项目参考附件目录。

2、技能竞赛、文艺竞赛、体育竞赛项目参考附件目录。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均按参评班级数的20%评定10人以下班级不计入参评班数;好学生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优秀学生干部原则按每班评选一名,60人以上班级增评一名,院(系)学生会推荐的比例不超过院(系)学生会干部的10%;抗疫先进个人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励志之星”按2019-2020学年重点资助群体的10%评定;抗疫、竞赛、“双创”先进个人按条件申报,不设名额,可空缺。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选时间:各系部评选推荐结果请于1130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名单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处),过期视同放弃。

(二)评选程序:

1、班级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评选比例及条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签字上报系部;

2、系部审核后,将名单打印稿在本系内张榜公示一周,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系部反映(逾期不受理),系部要及时处理,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3、经公示无异议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名单由系部核准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电子版及公示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上报学院领导审批后以学院发公文予以表彰。

5、各系部组织填写个人表彰审批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6、获得以上各项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院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评优登记的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7、经学院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已得荣誉,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其名额不另行替补。

   本通知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开云在线登录先进班集体表彰审批表

2、开云在线登录先进班集体表彰审批汇总表

3、开云在线登录好学生表彰审批表

4、开云在线登录好学生表彰审批汇总表

5、开云在线登录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审批表

6、开云在线登录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审批汇总表

7、开云在线登录抗疫先进个人表彰审批表

8、开云在线登录抗疫先进个人表彰审批汇总表

9、开云在线登录“双创”先进个人表彰审批表

10、开云在线登录“双创”先进个人表彰审批汇总表

11、开云在线登录“励志之星”表彰审批表

12、开云在线登录“励志之星”表彰审批汇总表

13、开云在线登录竞赛先进个人表彰审批表

14、开云在线登录竞赛先进个人表彰审批汇总表

15、学科竞赛项目参考附件目录

16、体育竞赛项目参考附件目录


备注:附件1—附件14电子版及纸质版都需报送。另参评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励志之星”的同学,需在个人表彰审批表后附本人2019—2020学年成绩表,参评抗疫先进个人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现场图片、新闻报道等)。电子版请各系(部)及学生自行在学生工作部(处)官网校内公告栏查看下载,或登录学生工作部(处)公共邮箱下载(邮箱账号:sxnyxyxgbxz@163.com,密码:sxnyxy)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