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动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山西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括: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5类。
1.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依托“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等中介平台和机构,加强信息对接,提升转化能力,培育建设 5 个高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期 3 年。
1. 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面向我省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广大青年教师,采用“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的方式支持一批科技、社科研究项目,增强青年科研人员基础研究和基础创新能力。
2. 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针对高等教育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设置 12 个专题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详见附件 2。
3. 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围绕“强化能力提升 推动高校科研管理发展”“加强信息化建设 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主题,设置 2 个专题项目,开展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交流研讨、专题培训和成果发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范围:山西省高等院校。
2. 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一线的工作人员。其中,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岁。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3.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依托高校应与地方产学研合作密切,有典型成果转化案例,成果转化工作体系健全,组织架构完整,有独立的服务机构、专业的人才队伍和稳定的经费支持。
三、组织实施
1.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由于 8 所博士学位授权高校已布局同类平台,为加强有组织科研,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结合我省高校发展实际,此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由 4 所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高校(山西中医药大学、长治医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大同大学)及运城学院申报建设,每校限报 1 项。
2. 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组织科研人员自主选题申报,学校对申报项目遴选、排序后报送至省教育厅;视项目申报情况,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和全部立项名单。
3. 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采取揭榜招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选题立项 1 项。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材料要求
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 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项目申报书》,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 3 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 和 WORD 格式)。
2. 科技创新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 PDF 和WORD 格式)。
3.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PDF 和 WORD 格式)。
4. 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交后科研部统一加盖学校公章),一式 3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PDF 和 WORD 格式)。
5. 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科研部统一加盖学校公章),一式 3 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 和 WORD 格式)。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组织。本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与评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
2. 申报方式。以高校为单位正式行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 申报时间。请于7月24日17点前,按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7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yb@sxie.edu.cn。逾期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部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