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审办法》有关规定,山西省社科联“百部(篇)工程”评奖办公室现全面开展2022 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学术导向,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山西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扎实有效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申报人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须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成果中署名的所有作者均为 50 周岁及以下,按参评年度年龄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间截止前,要求参评成果作者的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含中央驻晋单位的作者)。
2.申报的成果是 2022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并且是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作;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
3.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不属评审范围。系统和大专院校自行确定的教材使用两轮以上的可申报参评(需单位出示证明材料)。
4.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包括申报的集体成果中的所有作者)。
5.集体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执笔人牵头申报(未注明第一作者、执笔人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6.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7.多卷本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在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
8.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9.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10.论文集(含刊物增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专著申报,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11.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人物传略、大事记以及收集整理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1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作品,均不得申报参评。
13.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三、申报时间
申报分为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本校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四、申报办法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西社科网(http://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要求上传著作、论文的封面、著作版权页及论文出版刊号、目录。
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表、成果、作品简介及反响材料打印一式三份(论文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著作三份原件)报送至综合楼7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
科技产业部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