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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时间:2022/12/10 10:22:50  作者:  来源:   查看: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精神,教育部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名额为准。

(三)各部门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择优推荐,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4),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科技产业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2023 年 2 月 1 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2 月 28 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由科技产业部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 式)。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2月6日前报送至综合楼7层科技产业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yb@sxie.edu.cn。科技产业部将组织成果遴选,审核公示,将成果材料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汇总报送纸质材料和一览表。




科技产业部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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