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转发学院文件,按照晋煤直党发[2016]11号《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更好地发挥党费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做好党费自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党费检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要对照《党费工作手册》中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形成自查报告,连同《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统计表》于4月20日前交党工部。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费工作手册》,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矿业工程系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