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系关于加强学生开云(中国)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规定
开云(中国)实习实训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开云(中国)、实习和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践环节安全有序进行,保证学生在开云(中国)实习实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云(中国)过程的安全管理
1.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开云(中国)室开云(中国),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超过10分钟,取消本次开云(中国)资格。
2. 开云(中国)前必须认真复习本次开云(中国)的有关理论知识,预习开云(中国)指导书,了解相关内容、明确开云(中国)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及操作规程,尽力避免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
3. 进入开云(中国)室必须按规定位置就位,遵守开云(中国)室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安静,听从开云(中国)员安排和讲解,从而保证开云(中国)安全、顺利完成。
4. 不准动用与本次开云(中国)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他设备,不得擅自拆卸仪器,避免触电、烧烫伤和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
5. 开云(中国)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开云(中国)室安全制度。开云(中国)中如出现事故(包括人身、设备、水电等)应立即停止,首先保护好自己不受到伤害,然后向指导教师或开云(中国)员报告,及时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6. 在开云(中国)过程中对不遵守开云(中国)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者,指导教师或开云(中国)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责令其停止开云(中国)。凡因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7. 凡是开设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开云(中国)项目,开云(中国)品用量必须严格控制;指导教师或开云(中国)员必须详细说明,强调其危险性,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
8. 开云(中国)学生在做具有危险性开云(中国)项目时,必须非常谨慎、机警,严格按规定开云(中国)程序进行;绝对不准将危险品带出开云(中国)室。
二、校外实习实训过程的安全管理
1.带领学生校外实习或实训前,要组建实(训)习队,指定实(训)习队长、副队长,期中实(训)习队长为实习或实训安全直接负责人;实习、实训任务所在教研室主任为实(训)习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实(训)习队长应了解实习实训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与实习实训单位就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问题进行协商。
3.各实(训)习队要召开专门的实(训)习动员会,设专人讲解实习或实训安全和纪律,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技能,使学生了解实习或实训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章,预防和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4. 各实(训)习队应提请实习或实训单位对学生进行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加强学生实(训)习期间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或实训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劳动规程实习或实训,确保劳动安全。若因违反实(训)习纪律和安全规程及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按实习实训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 各实习实训学生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因此,要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交通、食宿安全;严禁野外游泳、划船、爬山等危险运动。
7. 校外实习实训要落实住宿的防火、防盗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学生所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私用电器;宿舍内吸烟的学生要特别注意熄灭烟头,严禁乱扔;指导教师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学生要严厉处理。
8. 各实(训)习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对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相互沟通,妥善处理。
9. 实习期间,各实(训)习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确保手机开机,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同样需要遵守实(训)习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管理规定的,系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折减工作量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三、安全事故的责任与处理
1. 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过程中,因实习实训单位的责任发生事故的,由实习实训单位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因学生不遵守纪律和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学生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由学院与保险公司联络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2. 学生实习实训属于学院教学的组成部分,如果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实习实训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全力负责救助学生,沉着冷静地应对,尽最大的努力去减少伤亡。事后其责任鉴定及处理程序,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
1. 其它未尽事项,按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校内实习由指导教师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和提示,并做好仪器设备安全运行等各项保障工作。
3. 校内实训按照学院开云(中国)实训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