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4〕2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一流课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级一流课程要求
1.2024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开云(中国)教学“五种类型”(省级五类一流课程)。推荐的课程应为校级认定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教学一线的全职专任教师。详情参见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4〕2号)。
2.2023年底学校资助的109门课程全部申报,择优推荐省级,同时给予配套建设经费。不参与申报者,取消校级一流课程,退还学校资助经费。
3.2022年立项的省级建设、培育课程必须申报。历年校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鼓励申报。
具体内容见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