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运城市委批准,运城市纪委监委对运城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调研员张晋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晋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公器私用、价值观扭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请客送礼;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在履职过程中将手中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采取虚开发票、虚构合同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支付、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不正确履职,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张晋生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晋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晋生简历
张晋生,男,汉族,1955年6月生,山西阳城人,大学学历,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1月至1974年3月,原运城地区木材公司收发员;
1974年3月至1975年3月,临猗县化肥厂工人;
1975年3月至1978年12月,临猗县物资公司干事;
1978年12月至1985年7月,临猗县原计委工业物资公司干事;
1985年7月至1986年6月,临猗县原计委工业物资组长;
1986年6月至1988年4月,临猗县楚侯乡副乡长;
1988年4月至1990年2月,原运城行署财政局干事;
1990年2月至1991年10月,原运城行署财政局人教科副科长;
1991年10月至1995年11月,原运城行署财政局人教科科长;
1995年11月至2002年3月,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2年3月至2008年7月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2010年6月至2010年8月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运城市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领导组组长;
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运城市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领导组组长、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运城市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领导组组长、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运城市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领导组组长、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运城市环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3年7月,被免去运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运城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2015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