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阳泉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要求,紧扣当前工作重点,围绕责任落实、专项检查、监督方式、问题查处四个方面进行部署安排,持之以恒打好纠治“四风”主动仗。
责任落实再督促。提早安排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省纪委监委要求,坚守职责定位,持续开展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发短信、贴公告、发通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部门紧盯清明节这个关键节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重申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作风纪律规定,给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做到提醒在前,强化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带头管好身边人,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重点监督提实效。对标省纪委监委要求,把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推进结合起来,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场所加大监督力度,既要重点发现清明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又要着重监督民政、交通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有关规定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耍特权、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还要紧盯疫情防控、复工复学、护林防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失职失责等问题。
科学监督齐发力。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依靠群众监督,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加强专项监督,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赴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靠前监督,进一步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前哨作用,深入农村(社区)进行监督,掌握基层党员干部的移风易俗情况,及时发现、纠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从严查处促长效。完善查处“四风”工作机制,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速查办、跟踪督办,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者,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落实当前重要工作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纠治“四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一并追责问责。加强工作研判,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治理机制,开展靶向治疗,不断巩固成果,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阳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