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日前,省纪委监委制定《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补短板、强作风的实施意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找准短板、细处入手、从严管理,补齐在队伍建设上、教育上的短板,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问题导向找短板。通过信访举报,分析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表现、特点,找短板;通过线索处置,剖析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违纪违法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找短板;通过民意反馈,收集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找短板;通过以案促改,查找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管上的不足,找短板。
坚持从细入手抓平常。伸长耳朵、瞪大眼睛,主动提醒、及时报告,严肃务实地开展干部作风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组长)进行一对一作风谈话,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组长)与本部门全体干部进行一对一作风谈话,覆盖全员。通过谈话,了解掌握所属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把家访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组长进行家访;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组长)对本部门全体干部进行家访。把纪律作风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内容。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开展包括自身作风内容的反思和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自我反思反省,身边人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纠正偏差,锤炼作风。做好干部作风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压紧压实抓作风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组长)作为本部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干部的作风情况,要有了解、有记录、有研判;对于群众议论、坊间听闻的干部作风方面的“小毛病、坏习惯”要及时提醒教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宣传教育。大力发现、宣传、树立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忠诚、干净、担当”先进典型的人物和事迹,感染干部、激励干部;用近年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教育干部。
坚持从严管理重落实。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组长)切实担负起干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外出报备、请销假等各项制度,敢抓敢管、严抓细管,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报告,坚决摒弃遮遮掩掩、你好我好、姑息迁就、下不为例等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思想。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谁借调、谁管理、谁负责,保证日常管理在人员上全覆盖。尽早解决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县级纪委监委未专设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的,明确由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牵头领导和研究干部作风建设的措施方法。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今后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本部门干部作风长期存在明显问题没有察觉、了解情况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纪检组组长)的直接责任;对于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不研究、不重视,对于已经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不处理、不管理,干部管理松松垮垮,队伍建设重视不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