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1353件,增长280.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31人,同比增长144.41%,其中县处级及以上干部12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925人,村干部和企业人员8482人。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省委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深化联系督导机制,积极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市、县巡查力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了脱贫攻坚各项措施精准落地。
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2018年,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省级督导抽查、市级推磨互查、县级自查自纠,强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厉惩治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斩断敢对扶贫资金“动奶酪”的黑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临汾市吉县农业林业委员会原总农艺师汪军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财务审批和农资采购过程中,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贪污扶贫资金8.32万元据为己有,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2018年年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其中一起,还有多名党员干部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等问题被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我省已成为常态。据统计,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772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61人,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191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雷厉风行——出台意见、制定办法、成立领导组、建立专门机构,一把手直接挂帅。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5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7人,组织处理738人,移送司法机关51人,严厉查办了闻喜县盗掘古墓案、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任爱军违规减刑案等一批大要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打蛇打七寸,挖树先挖根。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来自党政干部的“保护伞”,“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集体约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责不到位的11个省直部门党组书记、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在办理任爱军违规减刑案中,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仅仅3个多月,就查明涉及监狱、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等93名涉案违纪违法人员,其中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伟、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高奇、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等4名省管干部就是其中典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提振了群众的信心。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党的惠民好政策落实到群众心里
2018年4月19日,全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会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强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聚焦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6个方面,坚决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省纪委监委突出靶向治疗,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牵头组织11个调研组分赴全省11个市开展专项调研;省统计局、省委巡视办、省信访部门围绕涉及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分别进行调研分析;在形成四个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整治这6方面突出问题,增强了精准性实效性。
民生实事为老百姓铺就幸福底色,工作中一丝一毫都不能乱作为,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吕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一批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中,汾阳市文峰街道办事处建昌村原村委会主任刘耀星在2008年至2016年期间以少雇清洁人员、少发工资等方式,将54.69万元卫生专项经费据为己有;在发放“爱心煤”时,共计克扣174.2吨据为己有……最终,刘耀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主任职务被依法罢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资金全被追缴。
对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虽小必纠。刘耀星被查处,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小微权力腐败”零容忍的一个缩影。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亮剑”,以铁的纪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赢得了广大群众交口称赞,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释放改革“红利”,温暖群众“心窝”。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体现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具体工作中,通过集中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三个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省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发展由“疲”转“兴”,在爬坡过坎中呈现出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互促共进的生动局面,取得了“1+1>2”的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