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杜锋及全体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会上,杜锋书记采取领学的方式,带领大家逐条逐句学习《监察官法》条文,尤其是对《监察官法》的立法背景、过程、主要内容、特点以及监察官的职责义务、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进行了深入分析。纪检监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结合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监察官”不仅是一个称谓,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和担当。《监察官法》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监察官法》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细更高要求,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监察官法》的各项规定,真正学懂弄通《监察官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自觉接受监督,忠诚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杜锋同志强调:《监察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监察官的职责义务,严格管理、考核和监督,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学习《监察官法》、推动实施《监察官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把学习和研究《监察官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官法》的主要内容、法治精神。三要做知行合一的执纪执法者,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对照党史、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五面镜子”,自我检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四要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倍加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和荣誉,时常检视“灯下黑”问题,做实做细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工作,有针对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