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学院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八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中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通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把节点作为“考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清廉过节,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紧盯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开学季老师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老问题,重申“十个严禁”的作风纪律规定和教育部针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的“红七条”。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查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差实”的问题、“流于形式、走过场、不严不实”的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知》强调: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树立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线索处置情况报纪检监察室。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对工作不力、失职失察的党组织、部门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纪检监察室将成立督导监察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党组织、各部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