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近期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临汾市蒲县应急管理局党总支书记郭龙虎、主任科员于海泉等人借企业复工复产验收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2月14日,郭龙虎、于海泉带队,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有关人员,对某煤业公司复工复产进行验收。郭龙虎、于海泉等15人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顶风违纪,分别违规收受2000元或1000元不等的红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2020年3月,郭龙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于海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李有红被诫勉谈话;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杨花平、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皇青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被诫勉谈话;其他责任人也均受到相应处理。
2. 运城市芮城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旭鹏,总工程师关亚荣等人在农村机井通电工程项目中作风漂浮、不作为问题。芮城县在实施2016-2017年农村机井通电工程过程中,所辖古魏镇水管站未经摸排统计,直接按照2011年普查数据上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作为牵头部门,未按要求组织摸底复核、审核把关就向县供电公司提供了数据,县供电公司直接依据县水利局提供的数据组织施工作业,致使全县机井通电出现有井无电、废井配电等92处问题,造成国家资产浪费和不良影响。对此,古魏镇水管站站长祁新怀负有直接责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关亚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旭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王旭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亚荣、祁新怀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均受到相应处理。
3. 朔州市山阴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斌不作为问题。2017年8月,国家林业局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山阴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并反馈意见。刘文斌作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对督查反馈意见重视不够,对屡屡发生违法占用林地的企业项目,既没有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林业部门报告,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导致督查结束后,该县违法占用林地问题仍持续发生,截至2019年6月,毁坏林地面积又扩大760余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12月,刘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4.长治市沁县次村乡党委书记刘向阳,党委副书记、乡长樊宇在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向阳、樊宇作为次村乡扶贫搬迁项目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不细致,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备案,导致保温层加装、屋面防水等施工中出现偷工减料问题,且在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违规出具“工程质量合格”鉴定。2019年12月,刘向阳、樊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述几起典型问题为鉴戒,进一步夯实转作风改作风思想基础,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以深化作风建设为重要着力点,做深做细做实警示教育、约谈提醒、督导检查等工作,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不力、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盯紧盯牢奢靡之风、享乐主义,督促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鼓足干劲,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发作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一是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部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二是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聚焦薄弱环节,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享乐等典型问题,创新方式和手段,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同时,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构建监督合力,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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