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运城市万荣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宏达在工程验收中走过场致使资金被骗取问题。2016年,陈宏达在担任县水利局工程验收小组组长期间,实地核查不仔细、工作走过场,未能发现裴庄乡徐家崖村伪造的地埋管和出水口假象,致使工程通过验收,骗取国补资金8万元。2019年9月,陈宏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同市左云县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后勤公司副经理李清山索要好处费问题。李清山在担任鹊山精煤公司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为群众办理低保后,以借为由索要好处费。2019年9月,李清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吕梁市汾阳市人社局财务科原工作人员雷虎伟挪用社保专项资金问题。2017年9月,雷虎伟利用担任汾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会计之便,擅自挪用社保专项资金,用于消费、购买理财产品和其他营利性活动。2019年9月,雷虎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晋城市沁水县端氏镇马寨村党支部书记张必转对群众切身利益不及时解决问题。2018年初,端氏镇民政办下发通知组织各村开展低保复核工作,直至2019年9月,张必转都未能将符合条件的村民予以上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张必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