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吕梁市临县扶贫开发中心原主任高翔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高翔在省扶贫开发中心临县构树种植试点项目中,未按规定程序擅自决定苗木提供人和回收企业;在验收时未对种植户身份信息认真核实,导致非贫困户借用贫困户名义种植,违规享受种树补贴;在种植户栽种过程中未进行种植、管理技术指导,导致大部分构树无法回收利用。另外,高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高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汾市安泽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周栓柱违规决策问题。周栓柱在2013年至2014年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金发放工作中,擅自决定截留公益林补偿金18.06万元,该补偿金在2017年12月才兑付给林权所有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周栓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运城市闻喜县扶贫开发中心原主任范景文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范景文在任闻喜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期间,敷衍塞责,未经审核安排工作人员在河底镇移民搬迁项目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致使河底镇上水沟村5户村民违规领取扶贫移民建房补助款10.08万元。2017年12月,范景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政府民政助理员魏丽军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魏丽军在审核低保信息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另外,魏丽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魏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同市天镇县赵家沟乡舍科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王寿录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王寿录在驻村帮扶期间,工作松懈,作风不实,2018年12月10日工作日在县城打麻将,未按要求驻村;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直接套用其他村的有关文字材料作为舍科堡村党建工作阶段性总结和问题整改清单。2019年1月,王寿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