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山西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王拥军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着力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准改革方向,推动监督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改革方向,贯通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推动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以强化党的领导统领改革全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动全系统提升履职质效。以提升治理能力彰显改革效果,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突出改革重点,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深化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构建信访、监督、办案、案管、审理全链条协同机制,促进“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县域监督力量,加强提级监督、交叉巡察和乡镇(街道)片区协作,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县统筹抓乡促村”监督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同各类监督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和成果共享。
强化改革效果,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效能治理。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健全协助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各类监督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推动。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检视“两个维护”抓落实、“三新一高”显担当、从严治党亮责任、遵纪守法作标杆等情况,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深入开展“智慧监督”,构建贯通省市县、融合各部门的智慧监督网,以信息化助力监督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