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行动,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为打好“两节”期间狠刹“四风”的“组合拳”,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运用典型案例等方式,做好警示教育和预防提醒。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疏堵结合、综合施策,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节点就是“考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氛围。要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通过购物卡等方式,违规收送月饼、海鲜等时令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两节”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力度,并强化追责问责。要带头转作风改作风,自觉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依规依纪扎实开展节点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