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力度不减、关口前移、向下延伸、标本兼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8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2559件次,同比增长97.1%;处置问题线索22854件,同比增长110.2%;谈话函询10482件次,同比增长141.7%;立案6842件,同比增长51.2%;处分5865人(其中党纪处分5036人),同比增长40.1%。处分厅局级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165人,乡科级干部920人,一般干部104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718人。
图1: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18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156人次,同比增长92.3%。其中,第一种形态13143人次,同比增长129.4%,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8.6%;第二种形态4879人次,同比增长45.6%,占25.5%;第三种形态724人次,同比增长8.9%,占3.8%;第四种形态410人次,同比增长91.6%,占2.1%。
图2: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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