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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我院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1   来源:
各系(部)分团委、团支部:
    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广大团员和学生干部在学院团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开创了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为表彰先进,鼓励院属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和学生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根据学院安排,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分团委、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队组织、团学十大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的评选标准。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学院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党政和群众认可,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影响。
2.分团委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分团委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有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分团委工作有记载,制度健全有效。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标准。
1.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熟悉业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带领团员开创团支部工作,对本支部每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
2.组织生活健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完善,组织生活落实(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次民主生活会、两次团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两周一次支部活动);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及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等工作,并开展好活动,且活动思想性强,收效好;团员组织观念强,能按时缴纳团费,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达90%以上。
3.团员能起带头作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班风学风,整个支部的学习成绩有较大的进步;能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4.认真学习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文件和批示精神;双学活动正常化;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援助活动正常化、制度化、阵地化。
   (三)优秀团队组织的评选标准:
1.思想建设:
(1)各团队组织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学院的工作大局。
(2)各团队组织要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建设:
(1)各部门人员配置齐全、领导顺畅有力。
(2)各部门所有人员配合默契、团结一心。
3.资料完善情况:
(1)对本部门的工作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要有活动音像资料记载。
(3)要有活动后的信息反馈资料。
4.参与学院活动的情况:
(1)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附: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和工作完成情况)
(2)参加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附: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和工作完成情况)
(3)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附: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和工作完成情况)。
(四)团学十大标兵的评选标准。
    1.共评选出十名在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自立自强、文体特长、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明礼诚信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优秀学生代表。
2.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工作热情、踏实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讲实话,办实事,能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热爱学院,关心同学,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中做学生的表率。
    6.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带头做好学生会的工作。
(五)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参加政治学习。
    2.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觉悟高,集体观念强,积极支持和帮助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4.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5.学习成绩优秀。
    6.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有出色表现,成绩优良。
(六)优秀团干的评选标准。
1.优秀团干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富于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精神,能根据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有计划、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本职工作。
3.有工作魄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处处起带头作用,工作成效明显,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标准。
    1.在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注册。
    2.品学兼优思想积极、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一系列活动。
    4.志愿服务达48小时(含48小时)。
    5.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
    6.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成绩优良。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1.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者。
2.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者。
3.打架闹事、破坏公物等违反校规和违纪者。
4.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5.团干部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不主动、不汇报,所在支部问题较多,团干部作用不强,影响支部工作者。
6.参与破坏校园秩序者。
7.不积极参加学院各种活动或活动中消极懈怠者,不予参评。
8.沉迷网吧,上网夜不归宿者。
9.拒纳团费者。
二、表彰名额
    1.五四红旗分团委:
在现有的八个分团委中,推荐两个“五四红旗分团委”。
    2.红旗团支部:
由“五四红旗分团委”推荐一个团支部。
    3.先进团支部:
主校区各系(部)分团委推荐一个先进团支部。东校区分团委推荐两个先进团支部。
    4.优秀团队组织:
(1) 学生社团:在现有的学生社团当中由院学生会推荐两个学生社团为“优秀团队组织”。
(2) 系(部)学生会:在现有的系(部)学生会当中由院学生会推荐两个系(部)学生会为“优秀团队组织”。
(3) 院学生会各部门:在院学生会现有的各部门当中推荐两个部门为“优秀团队组织”。
5.团学十大标兵:
个人报名、系(部)推荐、院团委综合考查,院学生会常委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6.优秀团干:
各系班级不超过5个班的推荐1名,超过5个班(含5个班)推荐2名。学生会推荐不超过学生会干部的10%。
7.优秀团员:
各团支部以30名团员为标准,超过30名的团支部可推荐2名,不足30名的推荐1名。
8.优秀青年志愿者:
各班根据志愿者具体人数,具体服务情况推荐,以团委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
三、评选办法
  (一)要认真履行民主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选拔,考核公示,择优推荐。
  (二)各分团委、团支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集体1500字,个人500字)一式一份,经各班团支部和系(部)分团委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4月10日之前上报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附:各申报表一份,可复印(见学院开云在线登录——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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