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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在校生“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需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申请同学填写基本情况和申请认定理由;班主任在“民主评议”栏签注意见,同时在陈述理由部分注明下学年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实际金额;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在“院系意见”栏签字。
    三、贷款学生资格认定是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基础,涉及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领导和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避免“人人应贷”和滥贷,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取得贷款资格。
  1.执行八种贷款条件,即“八贷”。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2.杜绝八种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即“八不贷”。
  (1)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收入稳定;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
  (3)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各班主任要结合班级本年度已取得助学金和上年度取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的同学名单综合评估。
    四、将完成上述填写工作的《申请表》及各班申请人汇总名单,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交到学生处签字盖章。         
    五、《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受理工作将在7月1日前完成。  
    六、有关《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和相关事项见附件2、3。
    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生源地提交贷款申请材料时,填写申请贷款金额,一定要以本人应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实际金额为准。去年开发银行曾拒绝申请金额与实际不符的申请,请同学注意。
   附件:1.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学院网站(http://www.sxeu.cn/)——文档下载,或学院就业信息网站(http://www.sxmtxy.net/sxmgyjyw)——文档下载)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同上)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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