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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在线登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6/06/29 18:40:43  作者:  来源:   查看:  
内容摘要:开云在线登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开云在线登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学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1.2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行政法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山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4.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危及来院考察的首长、外宾、知名人士安全事件和各类敏感期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4.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和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院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服务设施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4.4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1.4.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4.6考试泄密和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1.4.7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称应急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单位和部门在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处置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追究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2)防控结合,抓早抓小。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院秩序混乱和失控。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战略保障,应急启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院突发事件。从制度上、组织上和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6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至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一般事件(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2.1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办、离退休处、工会、团委、医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省煤炭厅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学院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省煤炭厅、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及时汇报,请求支持和配合;部署和总结学院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2.2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工作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院长办公室主任和保卫处处长兼任。日常工作由党委工作部承担。

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并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督导、查检学院内各单位和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2.3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维护警戒工作组及应急预备队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后勤中心、基建办、离退休处、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医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应急预备队成员由保卫人员、后勤专业人员、医务人员、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和大学生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主要职责:做好备勤巡查工作,密切注意学院事态发展,随时了解发现警情,及时上报学院应急领导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为应急领导组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确保现有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快速采取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隔离。并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和治安环境等工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制止危害学院安全的行为。定期组织应急预备队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备队队员的整体业务技能水平;按照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调整应急预备队成员组成,在事发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和应急领导组的要求组织、指挥应急预备队进行及时、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

2.3.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后勤中心、基建办、离退休处、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医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督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决定信息报送上级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党委工作部统一发布;督察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中心主任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后勤中心、基建办、离退休处、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医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涉及学院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对突发的灾难事故,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 ,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人员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党委工作部统一发布;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4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医务所所长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后勤中心、基建办、离退休处、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医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医务所,食品卫生类日常工作由后勤中心承担,传染病类日常工作由医务所承担。

主要职责:在省煤炭厅和省卫生厅的指导下,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全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学院通报情况,提出学院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食品卫生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由医务所负责;普及食品卫生、卫生防疫及相关安全知识;督促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请求应急领导组的指示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等;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党委工作部统一发布;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后勤中心、基建办、离退休处、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医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后勤中心承担。

主要职责: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突发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院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党委工作部统一发布;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6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信息中心主任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信息中心、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涉及学院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进行24小时监控,提出学院相关部门紧急应对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督促各部门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推广各地、各校紧急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党委工作部统一发布;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3.7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员: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学院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确认或协助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党委工作部统一发布。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视事件的具体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地方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到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保持通讯畅通。紧急情况下拨打有关求助电话,必要时可预先通知院内广播、网络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

2)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 、瞒报、谎报、误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的相关变化情况。

4)保密: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31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时将信息通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部门。把院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的形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视事件的情况和性质,报告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院和相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学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报送的其它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在应急领导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22加强应急反应工作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应急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应对能力。

32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党委工作部统一负责。

4、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41特别重大事件(级)和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级)和重大事件(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2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分管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若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43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5应急结束

51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5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组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3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上级有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5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消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2调查和总结

学院应急领导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环节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归口学院办公室。

72物资保障

学院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

73资金保证

应急资金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74人员保障

学院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成员主要由保卫人员、后勤专业人员、医护人员、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和大学生组成。一旦启动预案,应急预备队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以保证应急预备队伍的健全和稳定。

8、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宣传教育

党委工作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医务所、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院报、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介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教务处、各系部要把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普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82培训

学院要定期组织各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由保卫处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承担专业应急预备队伍的培训。专业应急预备队伍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83演练

831学院视情况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进行模拟演练。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预备队伍演练;学生处、各系部按照地方政府和学院的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演练。

8.3.2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预备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查预案的可行性,并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8.3.3保卫处、学生处、各系部和五管要害部门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附则

91本预案是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92预案启动实施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要,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93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学院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可及时修订本预案。

95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院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至低划分为级至级。

11特别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

12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

13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学院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

14一般事件(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发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

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21预防预警信息

各部门要经常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2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组报送的原则;

2)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在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的同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通报,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并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报告。应急领导组及时向新闻宣传部门报告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情况,提请协助和支持,加强互联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应急处置

31特别重大事件(级)的处置

1)若事件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本校门上街游行、集会,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机关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充分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院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必要时,报请上级政府部门,启动山西省大规模群体性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

5)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努力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和监视。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系部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应急领导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督促和调查。

3.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报告,应急领导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立即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3.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各部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生处、保卫处人员和相关系部学生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安全性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4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的情绪,恢复学院内正常秩序。

4.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件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4.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件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件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3属于学院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困难的教职工的生活。

4.4事件结束后,相关部门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院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处置工作组。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报上级部门。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公共卫生类安全性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然性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级-级。

1.1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级):学院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不能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发生在学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级):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不能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药物造成人员死亡;因学院开云(中国)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发生集体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太原市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学院开云(中国)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发生在学院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发生集体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发生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因学院开云(中国)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发生在学院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学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16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21信息报告

2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所

责任报告人:后勤服务中心和医务所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212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领导组进行初次报告。应急领导组接到后勤中心、医务所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特别重大(级)或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可直接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

2进程报告

级和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将事件每天发展的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要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1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2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有权发布信息部门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自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3、应急处置

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32应急领导组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3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除按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急领导组每天要按照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2)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学院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措施;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事件及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

34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

1)除按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应急领导组每天按照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2)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5)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并对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3.5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除按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要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3.6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院领导。

2)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3)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4)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5)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6)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7)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8)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以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9)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10)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11)在学院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12)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4、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

4.1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4.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4.3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4.4 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学院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IV级。

1.1 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2 重大事件(I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3 较大事件(III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4 一般事件(级):对学院个别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2 应急处理

2.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突发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立即向省煤炭厅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续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到达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省煤炭厅、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2.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2)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的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2.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2.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爆炸事故后,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生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证物、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2.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要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发生重大事故,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2.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外事部门。

2.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或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危害;

4)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1)建立健全安定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完善集体外出备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器材;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带队负责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带队负责人首先要正确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2.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方法

1)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食堂以及供水、供电、供暖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引起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事件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2.11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学院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12学院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学院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3 善后与恢复

3.1 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3.2事件结束后,要加强学院内安全保卫和各项施舍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要对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学院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自然灾害类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学院实际,及对学院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III级。

1.1 I级事件: 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1.2 II级事件: 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 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1.3 III级事件:对学院个别师生员工造成的损害, 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 应急处置

2.1 应急反应

2.1.1 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若学院属于预报区,立即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 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院学生安全安定。

2.1.2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学院根据灾害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学院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开展应急工作,迅速组织进行人员进行抢救,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1) 在当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2)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5)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6)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7)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9)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10)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1)协助有关部门对学院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2)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3)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 协助民政、外经贸、外交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16)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3 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事件内恢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3.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3.4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高至低分为I——IV级。

1.1 I级(特别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校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学院的控制能力,对学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1.2 II级(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校性瘫痪,对学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单位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1.3 III级(较大)。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瘫痪,对学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单位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1.4 IV级(一般)。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序的损害,对学院师生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危害学院安全和正常公共秩序的突发事件。

2 事件报告

2.1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对发现的网内病毒源通过关闭端口等措施及时进行隔离,并通知有病毒的计算机负责人进行处理。对于外网进入的网络病毒应在边界路由器上做针对性地访问控制。对发现的攻击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

2.2 对于I级(特别重大)和II(重大)事件,须直接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报告;对于III级(较大)事件须直接向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对于IV级(一般)事件须向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2.3 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进行现场保护、系统恢复等工作。

2.4 信息中心负责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突发事件的书面报告报指挥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内容、事件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部门、报告时间等。

2.5 党工部负责事件的宣传和报道等工作,并承担国内其他重要新闻网站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向外蔓延。

3 、应急处置

3.1 网站、网页出现异常的紧急处置措施

(1)各网站、网页由各部门的管理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于一小时;

(2)发现网上出现异常或非法信息是,负责人员应及时向信息中心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非法信息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的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的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4)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5)网站管理员应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6)情况严重的,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2 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关网站管理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与技术中心通报情况;

(2)信息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3)信息中心有关技术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信息中心网络技术人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情况严的,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3 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中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进行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信息办负责人报告;

(5)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6)情况极为严重,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4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及时向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作;

  (3)信息中心技术员负责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4)信息中心技术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认攻击来源;

  (5)情况极为严重的,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5 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各数据库系统要至少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

  (2)一旦发现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信息中心技术员报告;

  (3)信息中心技术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

  (4)系统修复启动后将第一个数据库备份取出,按照要求将其恢复到主机系统中;

  (5)如因第一个备份损坏,导致数据库无法恢复,则应取出第二套数据库备份加以恢复;

  (6)如果两个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3.6 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主、备用线路中断一条后,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线路接续工作,同时向信息中心领导报告;

  (2)网络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网络管理员立即予以恢复。如遇到无法恢复情况,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支援;

  (4)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请求修复;

  (5)如果主、备用线路同时中断,网络管理员应在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尽快研究恢复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7 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局域网中断后,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汇报;

2)如属线路故障,应及时修复或重新安装线路;

3)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更换设备,并调试畅通;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畅通。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支援;

5)情况严重的,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8 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 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有关管理人员应立即向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汇报;

2)信息办技术员应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果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应急领导组汇报,并告知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C}3.9 {C} 人员疏散与机房灭火预案

{C}(1) {C}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照下列原则:首先保人

员安全;其次保关键设备、数据安全;三是保一般设备安全;

2)人员疏散的程序是:机房工作人员立即按响火警警报,并通过119电话向公安消防请求支援,所有人员戴上防毒面具,所有不参与灭火的人员按照预先确定的线路,迅速从机房中撤出;

3)人员灭火的程序是:首先切断所有电源,启动自动喷淋系统,灭火值班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从指定位置取出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3.10 外电中断后的设备

1)机房中断后,机房管理员应立即切换到备用电源;

2)机房管理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应急领导组汇报;

3)如因学院内部线路故障,请后勤中心迅速恢复;

4)如果是供电局的原因,应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

5)如果由供电局告知需停电的,预计停电在45分钟以内,由UPS供电。时间长的,应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3.11 发生自然灾害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导致设备损坏,由灾害发生单位向网信息中心请求支援;

2)信息中心接到有关部门的支援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派遣人员携带有关设备赶到现场;

3)到达现场后,寻找安全可靠的地点,重新构建新的系统和网络,并将相关数据予以恢复;

4)经测试符合要求后,信息中心人员才能撤离。

  3.12 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有两人能操作;

2)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并向信息中心汇报情况.

4、善后与恢复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4.1 注意关注事态的发展,防止反弹.对同类事件进行认真、及时总结,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4.2 对涉及学院学生或教职工的事件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 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迅速处理,保障校园网畅通,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学院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两个等级。

  1.1 重大事件包括:

 (1)考试期间发生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级考试,在试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场,殴打考场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场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1.2 一般事件包括:

 (1)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在命题、印刷、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2)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3)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4)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

 (5)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6)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性网络中断、病毒爆发等;

( 7) 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2 应急处置

  2.1 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学院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学院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学院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2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发放考场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时,要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做出决定;

 (2)属于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终止考试,重新命题或启用备用试题安排考试。

  2.3 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制、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做出决定;

 (2)属于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原安排不变;重新命题安排考试;

  2.4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是,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2.5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学院考场,殴打考场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组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2.6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属于国家级的考试,还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做出决定。

  2.7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监考老师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做出决定;

 (2)属于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确保不影响考试秩序和学生成绩。

  2.8 考试过程中考场突然停电,各考场监考人员应做好考生安抚和秩序维持工作.若停电影响考生考试,且无法启用备用电源时: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做出决定;

 (2)属于学院组织的各类课程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终止考试,重新命题或启用备用试题安排考试。

  2.9 与网络相关的考试,考试中出现突发性网络中断、病毒爆发时: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做出决定;

 (2)属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终止考试,重新命题或启用备用试题安排考试。

  2.10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2.11 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2.12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党委工作部统一负责,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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